15元的野生鯰魚加工后可賣80元
2010/4/3 14:26:17
瀘州漁政聯合警方開展今年以來最大的禁漁期檢查執法行動
4月1日下午3點至晚上,瀘州市水以及江陽區、龍馬潭區、納溪區漁政執法人員聯合公安機關,開展了今年以來最大的禁漁期聯合檢查執法行動,突擊檢查了長江沿線30余公里的大小魚館,打擊違法販賣野生魚行為。
下午4點半左右,執法人員在大渡口鎮“盯”上了一家名叫“高二魚舫”的江邊魚館。
在該魚館的暫養船上,執法人員發現了兩條野生鯉魚和和一條野生鯰魚,野生鯉魚的鰭和腮長上了水霉,顯然已養了些時日。
經執法人員現場稱驗,兩條野生鯉魚重5公斤,野生鯰魚重3公斤。
魚館業主稱,野生河魚是從魚販子處買來的,野生鯉魚買成5元一斤,加工后卻可以賣上15元;野生鯰魚買成15元每斤,加工后可賣高達80元一斤。
業主稱自己知道目前是禁漁期,但利潤確實太誘人了。
執法人員經過現場取證和對業主進行教育后,將野生河魚放歸長江。
下午5點鐘,執法人員來到納溪區大渡口鎮路邊店“協和魚莊”,在魚館的喂養池內,執法人員一下就從喂養池內舀出三條魚。經仔細辨認,喂養池內這三條魚竟然是俄羅斯鱘。
按照國家漁業法規定,俄羅斯鱘屬于外來物種,不準放入江中,危害地方魚類種群的生存,更不允許非法經營。
執法人員要求業主立即停止非法經營俄羅斯鱘,并盡快按規定辦理許可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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