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保部門發函明確規定 住宅開菜館必須要環評
2009/12/7 8:48:35
本報濟南12月6日訊記者從省環保部門了解到,為解決長期以來小區餐飲店環境污染投訴問題,近日,環保部發文明確規定,公民個人租賃住宅樓開辦個體餐館應執行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制度。
據了解,住宅區餐飲店存在著規模投資少、流動性強、分散面廣等特點。有些店基本上與居民樓混為一體,不符合規劃要求。這些餐飲店存在的主要問題是,油煙無組織排放,污水不經處理直接排放,煤爐煙塵污染空氣以及噪音污染等。這些問題嚴重影響了周邊居民的正常工作和生活,由此引發的糾紛不斷,投訴不斷。濟南天橋區西苑小區40號樓的居民,因為樓下眾品堂粗茶館、家樂福酒館、豐園炒雞店及一家燒烤店在經營過程中油煙機噪聲過大、油煙污染嚴重而怨聲載道。最終通過天橋區環保局牽頭,采用社區環境圓桌對話會議基本上解決了油煙擾民問題。
但圓桌對話只能協商,如果協商不成該怎么辦呢?近日,針對相關疑問,環保部下發了《關于公民租賃住宅樓開辦個體餐館應當執行環境影響評價制度的復函》,明確提出,公民個人租賃住宅樓開辦個體餐館應執行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制度。業內人士認為,該函的發布,進一步明確了住宅區開餐館需執行環境影響評價的“三同時”制度,有利于從源頭上把好“油煙擾民”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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