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保障藥品電子監管進一步擴大監管范圍
2011/5/20 16:55:10
2011年,全國政協將“創新監管體制機制,確保食品藥品安全”確定為四大重點調研提案之一。5月16日至19日,以全國政協副主席白立忱為組長的全國政協重點提案調研組一行,先后到河北省、北京市多家藥品生產和流通企業,重點實地考察了藥品電子監管現狀及建立藥品追溯召回制度面臨的問題。
在肯定當前藥品電子監管已取得成效的同時,調研組指出,實行藥品電子監管不是一項短期工程,而是著眼于形成確保藥品質量安全的長效機制。因此,必須從立法層面為這項工作提供保障,而不能主要依靠監管部門的行政命令;同時建議進一步擴大藥品電子監管的覆蓋范圍,明確“十二五”期間對全部藥品實施電子監管的工作規劃。
針對調研中多家藥品企業反映的藥品終端使用單位尚未開展電子監管工作,阻礙了藥品可追溯性徹底實現的問題,調研組建議由衛生部、國家食品藥品監管局牽頭,建立推廣藥品電子監管的工作機制,盡早將電子監管網絡由目前的生產、經營環節,延伸到社會藥店、醫療機構等使用環節,實現各環節的有效銜接。
部分全國政協委員和中央編辦、國務院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商務部、衛生部、國家質檢總局、國家食品藥品監管局等部門的相關人員參加了此次調研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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